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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

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市州科技局、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,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强化农业科技支撑、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,进一步优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布局,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园区定位明确。园区应面向区域农业主导产业或特色优势产业,以科技创新为核心,集聚各类创新资源,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,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能力。

(二)规划布局合理。园区应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,编制了科学可行的园区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,功能分区明确,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要求。

(三)产业基础良好。园区主导产业特色鲜明、市场前景好,产业链条相对完整,规模化、标准化、品牌化水平较高,对区域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带动作用明显。

(四)创新资源聚集。园区内应有高校、科研院所或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平台提供技术支撑,拥有一批农业科技型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,具备较强的研发、示范和推广能力。

(五)基础设施完善。园区水、电、路、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,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建设水平较高,能够满足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发展需求。

(六)管理机制健全。园区所在地政府高度重视,成立了园区建设领导小组或管理机构,出台了支持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,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(一)自愿申报。符合条件的园区建设单位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向所在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并提交申报材料。

(二)县市区推荐。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商同级农业农村、自然资源等部门后,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,行文推荐至市州科技局。

(三)市州审核。市州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,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。每个市州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。

(四)形式审查与评审。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,形成评审意见。

(五)公示与认定。省科技厅根据评审意见,研究提出拟认定名单,经公示无异议后,发文认定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(一式三份,附电子版):

  1. 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;
  2. 园区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(需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);
  3. 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及管理机构设立文件;
  4. 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荐文件;
  5. 相关附件证明材料(如技术支撑协议、龙头企业证明、土地证明、政府支持政策文件等)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(一)申报截止时间:2024年10月31日(以寄出邮戳为准)。

(二)评审与考察时间:2024年11月。

(三)认定公布时间:2024年12月底前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,加强统筹协调,明确专人负责,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。

(二)严格审核把关。各市州、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合规性负责,认真核实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,杜绝弄虚作假。

(三)突出创新导向。申报园区应聚焦农业科技创新,明确主导产业技术需求,突出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,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。

(四)落实场地保障。园区建设用地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要求,相关手续齐全,严禁违法违规用地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张 华
联系电话:0731-88988736
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材料寄送地址: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(邮编:410013)

附件:1. 湖南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(格式)

  1. 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纲

湖南省科学技术厅
2024年8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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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30 05:21:26